领航鲸领航鲸PilotAI把品牌,领进 AI 的答案

领航鲸 PilotAI 付费服务条款

版本 V1.2 · 生效日期 2026-09-01 · 主体:杭州瞬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

付款前请完整阅读,尤其是加粗部分。本产品有两项收费:订阅费为软件使用权费用,使用软件有成本;鲸币为算力预充值,调用 AI 大模型按量消耗,未预充时依赖算力的功能无法使用。其中包含关于不自动续费、不支持降档、折抵不退现金、鲸币按「先消耗实付充值、后消耗赠送」的顺序扣减,未消耗部分按第 3.5 条规则退还(因我方原因退还未消耗充值鲸币;因您方原因扣除管理费后退还;赠送鲸币一律不退)的约定,与您的权利有重大关系。您勾选同意并提交订单,即表示接受本条款全部内容。

第一章 通用

1.1 本条款是《用户服务协议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二者冲突时,就付费事项以本条款为准。

1.2 本产品有两项收费,对应两种不同的成本构成,二者相互独立、互不折抵:

(一)软件使用权订阅费:您按月、季或年购买本软件的使用权。使用软件本身有成本——您获得的是软件使用权,而非软件所有权;软件及其全部功能的知识产权仍归我们或相应权利人所有。

(二)鲸币(算力预充值):使用软件过程中调用第三方 AI 大模型(如豆包、DeepSeek 等)会产生算力消耗,鲸币用于按量抵扣该算力费用。算力预充是部分功能可用性的前提——未预充足够鲸币时,依赖 AI 算力的功能(如探测、稿件生成等)将无法使用,但登录、查看历史数据等基础功能不受影响。

1.3 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元。鲸币是本平台内部的记账单位,一鲸币记账价值为人民币零点零一元。

1.4 支付渠道为微信支付。以我方系统收到支付渠道的支付成功通知为付款完成时点,而非您在微信端点击支付的时点。

1.5 我方收到支付成功通知即视为服务开始提供。本服务为面向经营主体提供的数字化经营性服务,不适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其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。

1.6 发票:支付完成后您可随时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。开票金额以您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为准,活动赠送部分不开具发票。我们在收到完整开票信息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,并发送至您预留的邮箱。

1.6.1 建议您在款项支付当年的 12 月 31 日前申请开具当年度的发票,以免影响您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。跨年度申请的我们仍予开具,但需要额外的账目核对时间,开具时限延长至二十个工作日。

第二章 套餐订阅重要

2.1 订阅以品牌为单位,订阅费对应所购品牌的软件使用权,一个品牌在同一时间只有一档订阅生效。账号下的其他品牌需各自订阅。

2.2 计费周期为月付、季付或年付,具体折扣以下单页面展示为准。有效期自支付完成之日起算。

2.3 本服务不做自动续费,不与您签订任何代扣协议。到期未续费的,该品牌自动回落至免费版:自动探测与监测停止,历史数据保留,您可随时重新开通。我们会在到期前通过站内消息与短信提醒您,但不因未收到提醒而承担续费义务之外的责任。

2.4 续费:在有效期内续费的,新周期自当前到期日顺延,不浪费剩余天数,也不产生折抵。

2.5 升级:有效期内可随时升级至更高档位。当前订阅未使用的天数按您当初的实际成交金额(而非档位原价)折算为折抵额,直接抵扣升级订单的应付金额。

2.6 折抵的三条规则:(一)折抵额随剩余天数减少而递减,升级越早抵得越多;(二)升级订单支付完成后,原订阅即刻终止,新的有效期自升级之日起重新计算;(三)已折抵的金额不退还现金,也不转换为鲸币或其他形式的余额。下单页面会在您确认前展示具体折抵金额与新到期日。

2.7 不支持降档。有效期内不能更换为更低档位。需要降档的,请等待本期自然到期后按新档位重新开通。

2.8 订阅费一经支付,不支持退订与退款,第 2.9 条、第 7.3 条与《用户服务协议》第 3.3 条约定的情形除外。因您方原因(含账号注销、您主动停止使用或解除合同)退出的,订阅费不予退回。

2.9 因我方原因导致您已购套餐的核心功能连续十五日以上无法使用的,您可要求按剩余天数折算退还相应费用(其余费用不予退回)。因第三方 AI 引擎接口变更、限流或停服导致个别引擎不可用的,我们将以等价引擎替代或按比例折算,不属于本条所指的「我方原因」。

2.10 套餐内的周期额度(如每月稿件额度、每周自动探测次数、每日 AI 推荐选题次数)当期有效,到期作废,不结转至下一周期,也不折算为现金或鲸币。

2.11 加购包叠加在当前档位之上:不替换档位、不参与升级折抵、各自计费、各自到期,且同样不自动续费。

第三章 鲸币重要

3.1 鲸币用于按量计费的动作,包括但不限于手动探测、稿件生成、稿件发布、AI 推荐选题、发布效果探测与定期复查。上述动作均需调用第三方 AI 大模型,产生算力消耗,鲸币即用于抵扣该算力费用;各动作的单价以产品内的计价表页面展示为准。

3.2 鲸币是账户级余额,您名下的全部品牌共用同一个余额。

3.3 鲸币不是预付卡,不具有货币属性,不可用于兑换本平台服务以外的任何商品或权益。鲸币不可转让、不可赠与他人、不可提现、不可兑换为现金。

3.4 充值的鲸币永久有效,活动赠送的鲸币同样不设有效期,另有活动规则说明的从其说明。

3.4.1 消耗顺序:系统优先消耗您实付充值的鲸币,实付充值鲸币耗尽后,再消耗活动赠送的鲸币。退款或注销时,剩余鲸币按本条顺序确定构成:实付充值与赠送的鲸币按第 3.5 条处理。

3.5 退还:分两种情形处理——

(一)因我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继续提供或合同终止的,您账户内已充值但尚未消耗的充值鲸币,按未消耗部分对应的实付金额全额退还,不收取任何费用;

(二)因您方原因(含账号注销、您主动停止使用或解除合同)申请退还的,您账户内已充值但尚未消耗的充值鲸币,按未消耗部分对应的实付金额扣除管理费后退还。管理费按人民币 100 元与剩余金额 10% 的较高者计算,且不超过剩余金额——剩余金额不足 100 元(不含 100 元)的,管理费等于剩余金额,即不再退还;剩余金额 200 元的,管理费为 100 元,退还 100 元;剩余金额 2000 元的,管理费为 200 元,退还 1800 元;

(三)赠送鲸币一律不退还、不折现;已消耗的充值鲸币不予退还。未消耗鲸币的构成按第 3.4.1 条确定的消耗顺序认定。

退款原路退回您的原支付账户。账号注销时,账户内未消耗的鲸币同样按本条处理。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3.5.1 为便于您在大额充值前先行验证,我们提供一元档用于试充;各按量动作的单价在计价表页面逐项公示,用量流水逐笔可查。请按实际用量充值,不要预充远超近期用量的金额。

3.6 扣费前告知:每一次会消耗鲸币的动作,界面上都会在您确认前展示本次预计扣费金额。我们不做静默扣费。

3.7 定期任务的扣费:定期执行的任务(如引用层定期复查)仅在您逐条勾选开启、且勾选时界面已预告过金额的前提下才会扣费。执行时余额不足的,该次任务跳过,不产生欠费、不影响账户其他功能,并在事件流中记录跳过原因。

3.8 错误扣费:因平台故障导致的错误扣费,经核实后返还等额鲸币。因您的操作(如重复发起、误点确认)产生的消耗,不予返还。

3.9 单价调整:我们可以调整各动作的鲸币单价。调整前在计价表页面公示,不追溯已经发生的消耗;已充值的鲸币不因单价调整而增减数量。

3.10 动作失败的处理:因上游接口失败导致动作未产出结果的,已冻结的鲸币自动释放,不计入消耗。已产出结果的,无论结果是否符合您的预期,均计入消耗——探测与生成的成本在调用发生时即已产生,结果不理想不属于失败。

第四章 免费版

4.1 免费版的可用功能与额度以产品页面展示为准,我们可以随时调整或取消免费版,调整前在网站公告。

4.2 免费额度不可折现、不可转让、不可累积。

第五章 违规与追索

5.1 通过批量注册、虚假信息、技术手段刷取免费额度或赠送鲸币,或以任何方式规避计费的,我们可以冻结相关账户、收回相应鲸币与已开通权益,且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。

5.2 给我们造成损失的,我们保留追索的权利。

第六章 账单争议

6.1 您对账单或扣费记录有异议的,应自该笔记录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;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您确认该笔记录。产品内的用量流水页面逐笔可查。

6.2 提出异议后,我们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答复。

6.3 争议按《用户服务协议》第十四条处理。

第七章 条款变更

7.1 本条款的变更适用《用户服务协议》第十二条的程序。

7.2 变更不影响您在变更生效前已经支付的订单:已购套餐按购买时的条款执行至到期,已充值鲸币按购买时的规则处理。

7.3 变更退出:您不接受条款修改而在修改生效前停止使用服务的,可就已购未到期的套餐按剩余天数折算退还费用,并按第 3.5 条第(一)项退还未消耗的充值鲸币(不收取管理费);已发布稿件与历史数据依《用户服务协议》第 9.1 条处理。